4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本市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
关于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参保后享有的待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 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在沪的外籍人员在办理相关证件之后,在本人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本次通知重点: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