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在东莞市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2、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3、东莞失业金怎么算?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非本人意愿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5、“两者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下。东莞市社保领失业金: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非本人意愿失业,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非本省户籍一次性申领失业金。
6、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参保人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和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彩照一张。
1、年(含)以上300元;1年以下150元。根据社保网可知,东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每人每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每人每月。
2、此外,东莞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统一为6个月,发放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3、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048元/月(计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
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根据律临查询得知,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来计算的,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年限。
按上述计算办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的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048元/月(计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