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计算办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东莞市失业金如何计算的计算东莞市失业金如何计算: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
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根据律临查询得知,非本省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40%来计算的,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年限。
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而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市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金,领取金额为其参加失业保险期间的平均工资的 2 倍,最高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 倍。
2、按失业前月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在东莞市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东莞市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金,领取金额为其参加失业保险期间的平均工资的 2 倍,最高不超过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 倍。
按失业前月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法律主观:一次性失业金怎么算农业户口职工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失业金。具体算法缴费1-10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缴费10-20年按最低工资表的80%领取。
1、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法律主观:东莞市 失业保险金 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 工资 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
3、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4、每人每月300元。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显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5、法律主观:东莞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