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 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3-2280元/月。根据查询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得知,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为1643-228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员工与用人单位缴纳失业金的年限超过十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24个月;如果再就业之后又再一次失业的,会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过24个月。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苏州工业园区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2、法律主观: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每月2020元。
3、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5、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苏州市失业救济金的闭首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因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
6、参保员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即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已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含区外转入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1、要满足三个条件,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思就是自己主动辞职不算;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2、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苏州市失业救济金的闭首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因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
3、法律主观: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每月2020元。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每人300元。
5、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6、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苏州市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因本人自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工作要求。
2、劳动者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累计缴费满一年是为了确保申请者已经履行了缴费义务,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基本要求。
3、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
4、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5、法律主观:苏州失业金申请领取如下:向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银行按月代发失业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法律主观: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每月2020元。
江苏省苏州市失业金是按照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45%来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来计算。根据《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规定》第一条 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调整。
对在城镇单位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缴费年限从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月起计算。
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15-20年之间的,每月可以领取863元;如果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在20以上的,每月可以领取981元。
1、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也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4、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