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赔偿一般不包括营养费的赔偿。因为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但是工伤赔偿中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与其相关的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营养费赔偿金额,也就是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人身损害营养费标准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年营养费赔偿一天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的养费是一天20至40元。但是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要赔营养费,还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比如说医疗费、误工费等。所以即使营养费看起来不高,但是全部费用加在一起就很多了。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不赔偿营养费。
伤情明显轻微 ,不需住院治疗的 ,一般不赔偿营养费;轻伤以上者 ,赔偿营养费 ,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营养费标准×营养期限。根据法律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实务中 ,营养费标准多为20-40元/天。
1、法律分析:工伤期间工伤可主张营养费吗的营养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工伤可主张营养费吗;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中是没有营养费的。工伤赔偿项目: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中是没有营养费的。工伤赔偿项目: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3、工伤赔偿中是不包括营养费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其中没有营养费这一赔偿项目。法律依据:工伤赔偿中是不包括营养费的。
4、法律主观: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 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 伙食补助费 ,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 中支付。
5、法律分析: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包含营养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有些地区规定,工伤期间的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进行计算。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元,那么每天的营养费用就可以按照10元*10%=1元的标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