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收集相关凭证:企业需收集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书等相关凭证,作为工伤补偿做账的依据。录入账务信息:根据收集到的凭证,企业需将工伤补偿的相关信息录入财务系统,包括补偿金额、补偿项目、支付对象等。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因此,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这就是工伤赔偿做账的方法。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向受伤员工垫付医药费用时,会计分录应为:借:其他应收款-员工,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当保险公司或社保机构全额赔付医药费用时,会计处理为: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因此,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款,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若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工伤赔偿款应首先通过工伤保险金支付。对于剩余的工伤赔偿款,企业应当以与员工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劳动仲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确保了企业能够合法、合理地处理工伤赔偿问题,并且符合税务管理要求。
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打印缴费凭证即可。如果仅仅打印本单位缴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财务直接在网上打印即可。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计提工伤保险费时: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职工受工伤的,第一时间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然后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的最佳证据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资格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工作岗位证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工伤及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证明以及考勤记录,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工伤认定证据链条,用以证实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工作情况、工伤事实及其后果。
c.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目击者的证人证言,是工伤的最直接证据,当然受伤现场的证物,也可以是证据。工伤认定不是证据,而是享受工伤待遇的门票。必须先有工伤的证据,才能得到工伤认定。
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