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工伤与侵权竞合我国法律承认第三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工伤与侵权竞合,两者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工伤与侵权竞合,即属不同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为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
2、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是两类性质不同的赔偿方式工伤与侵权竞合,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和项目。在现实生活中,工伤经常与其他人身损害竞合。
3、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适用法律不同。
4、法律分析: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的赔偿是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根据该规定工伤与侵权竞合,劳动者因 工伤事故 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 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主观工伤与侵权竞合: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兼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依法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可以同时主张。
即 工伤事故 发生后,工伤雇员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赔偿,选择工伤保险待遇,就不能再请求民事赔偿,反之亦然。选择模式赋予工伤与侵权竞合了工伤雇员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赔偿或补偿。
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法律分析: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
2、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兼得,但工伤保险不赔偿工伤医疗部分。其他情形,不能兼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而依你所述,为什么会发生故意伤害,(个人认为发生本公司人员故意伤害的就不太会产生工伤)那就看发生时构不构得成工伤,如构成那么有些项目可以双重赔偿。如不构成工伤只能民事赔偿。
4、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责任赔偿的竞合部分问题也主要围绕上述赔偿费用。 目前,国内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仅在医疗费用一项上有着明确规定。
5、侵权赔偿(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
6、法律主观: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 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 工伤事故 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 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侵权与 工伤待遇 兼得可以吗 侵权与工伤待遇兼得是可以的。需要技巧r按照人民法院的 经济纠纷 会议纪要的规定,先申请 工伤认定 、赔偿,完毕后,再申请肇事方赔偿就可以。
侵权赔偿(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
法律分析: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
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偿是不同的请求权,两者不能相互代替。 最后,双重赔偿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