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受理后一般需要六十日内认定完毕。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
3、法律分析: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1、法律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并等同于就是工伤。该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是已经被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则就是工伤。
2、不是,是已经受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法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工伤不是受理了就能认定下来,受理不代表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一般需要一个过程,先受理、再审查、而后出具认定书。
4、你好,工伤保险受理告知书上面说现予受理的意思,就是指说正式进入工伤认定程序。
5、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6、法律分析:工伤鉴定受理通知单表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经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部门会在受理后六十日内(必要时会延长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1、法律主观:对工伤认定不服 的救济途径,对《 工伤认定决定书 》不服的救济(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2、收到工伤认定书后的具体做法:核对认定结论看结论有没有问题;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工伤赔偿。
3、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则接下来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了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去找单位要赔偿。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
4、如果已经拿到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下一步是等待工伤认定结果;结果出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5、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一般来说,等待的时间为六十天,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认定结果的半个月内提出再次认定的请求。
6、法律主观: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下一步怎么办 核对工伤认定书内容:确保认定书上的信息无误,如有错误,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话,则接下来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确定了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去找单位要赔偿。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拿到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下一步是等待工伤认定结果;结果出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的具体做法:核对认定结论看结论有没有问题;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工伤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的,去法院起诉。一般来说,等待的时间为六十天,在拿到认定书后,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认定结果的半个月内提出再次认定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