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0元/月。
2、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导致的失业,如原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被用人单位解雇等。拥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3、上海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公司和个人早已缴付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扣去已享受的缴费年限);非因个人意向间断就业的;已经开展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5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6、失业之后是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对于失业者来说无疑是莫大的安慰,但是失业保险金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的,首先需要满足其申请的条件,下面来看看上海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1、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失业金领取的流程: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3、首先,参保人自检本人是否符合领取上海失业金条件。携带身份证及退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登记过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待遇核定。
5、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导致的失业,如原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被用人单位解雇等。拥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1、完成失业登记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申请时需携带劳动手册、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2、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获得一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次缴纳社保的月工资的80%。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需要在失业后60个日历日内提出申请,否则将会关系领取资格。
3、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待遇核定。
4、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5、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第四步,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6、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
1、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新规,拥有当地户口、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并且非本人意愿离职的,可以凭借有关资料到社保中心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两年的话,可以拿到两个月的的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是二十四个月。
2、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导致的失业,如原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被用人单位解雇等。拥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3、失业金领取的流程: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必须通过以上的步骤在上海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对于失业保险的领取方法,应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5、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待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