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培训。经查询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显示宜昌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规定需要培训,所以宜昌市领取失业金不需要培训。宜昌市,湖北省辖地级市,古称夷陵。
2、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必须要学习三天。申请资格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宜昌市失业保险金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领取失业金必须要学习三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宜昌市失业保险金他失业保险待遇。
丧葬抚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就业服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城区当前标准为135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失业保险代缴医疗保险政策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1、年宜昌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
2、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
3、按法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缴费时间满一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_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从全国看,《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宜昌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调标后各地每月标准为:市本级924元/人;夷陵区、枝江市858元/人;宜都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770元/人。
4、不同地区领取的失业金不同,调整为每月924元,宜昌城区每人每月增加351元,由以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5%。夷陵区每人每月增加417元,调整后宜昌城区、夷陵区均提高至1275元。
5元左右。五险一金根据个人缴费比例来确定宜昌市失业保险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宜昌市失业保险金:五险一金缴费金额=社保缴费金额+公积金缴费金额=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比例。
年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如下宜昌市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16%,个人缴存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存比例10%,个人缴存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存比例1%,个人缴存比例0.5%。工伤保险:单位缴存比例0.5%,个人无需缴存。
%或向下浮动至80%、50%。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费宜昌市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
_失业保险金申领方法: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场申报的,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网上申报的,可登陆失业保险待遇网。
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失业险领取流程如下:准备材料:需要带上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网上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如下:在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页面打开社保。在社保页面点击打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功能。进入到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