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2、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3、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工伤10级继续上班能有补偿。一般来说工伤支付的减少,工伤10级属于工伤程度较重的范畴,需要进行一定的治疗和康复。如果工伤10级的劳动者在医疗期结束后仍然需要继续上班,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工伤补偿。
鉴定为十级工伤,社保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工作二年离职,不包括退休,公司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以上年度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应该逐年增长,不会比现在少。
工伤赔偿与工伤支付的减少你是否继续上班没有矛盾,不是对立的关系,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的。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1、在工伤赔偿的案例中,常遇到用人单位交费额低于工伤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水平,致使工伤保险赔偿的支付额低于工伤职工本人实际工资水平的情况。
2、由于用人单位降低了交费额(未按职工实际工资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在赔偿时工伤保险机关只按缴费标准陪偿而造成的工伤人员损益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作为不当(非依法交费)造成不利后果。
3、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显然单位没有按该工伤职工的实际工资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各种奖金、加班费、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公司应当以职工全部工资为基数参加社会保险。
1、当你离退休还有一年工伤支付的减少的时候不论你的工伤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也不管你工伤是否扣满五年都只能领取20%工伤支付的减少,鉴于这种规定工伤支付的减少我认为不到不得已还是不要离职。
2、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你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赔偿。
3、国家没有规定工伤要扣20%的规定,按照工伤等级给予赔偿,该多少赔偿多少,但是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辞职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要每年减少20%。
4、构成五至十级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根据您受伤当时的政策赔偿,不会因辞职时间的长短而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是根据您辞职前的平均工资计算。
6、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可以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待遇结算,以后离职时,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