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能,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
2、工伤认定时限是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工伤认定期限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5、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6、工伤鉴定一般可以延迟多少时间?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后六十天以内会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及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十五天之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60日):区县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分析: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被中止有时间限制,具体如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1、法律分析: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2、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
3、法律分析: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4、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1、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