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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工伤,60多岁工伤还有误工费吗

2025-02-25 13:59:47 社保查询网

60岁以上还能申请工伤吗

年满60岁60多岁工伤,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60多岁工伤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60多岁工伤:六十岁以上的人不可以报工伤。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法律分析: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六十岁以上的人不可以申请工伤。法律规定,年满六十岁的人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60多岁工伤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所以不能申请工伤了。

超过六十岁工伤怎么办

1、所以60岁以上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是不会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还可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索要赔偿。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2、法律分析: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满六十周岁之后,员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雇佣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分析:超过60周岁的工作人员,由于已经退休不能构成劳动者,因此其一般不能按照普通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途径来主张工伤赔偿。 超过60周岁的工作者,可以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满60岁工伤怎么赔偿

1、所以60岁以上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是不会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还可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索要赔偿。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2、法律分析:会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为当事人年满60岁,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

3、(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超过60岁工伤怎么赔偿

所以60岁以上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是不会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还可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索要赔偿。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会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为当事人年满60岁,不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主观:职工60岁以上,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不能享受工亡赔偿,可以要求与其建立劳务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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