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生育保险,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费,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完产假就辞职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女职工休产假,单位如果给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而且生育津贴等已经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的话,公司是可以不支付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的,因为,职工没有参加公司的劳动,公司也是有损失的。
法律分析:如果不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一直推脱等生育津贴,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确定生育津贴已经打到了公司账户,但是公司迟迟没有发放给个人的话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生育津贴是只能以公司为单位进行申报的,个人是没有办法去申报的。
1、产假期间公司不给发工资公司生育险不发完,一直推脱等生育津贴公司生育险不发完,劳动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分析公司生育险不发完: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起诉处理。参加生育保险的则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生育津贴迟迟不到账的,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咨询。根据公司生育险不发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是必须要为员工办理社保的,而社保中包含生育报险,所以是会报销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5、您好,女职工生育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现在要报销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公司一直发工资的百分之80,现在报销出来,公司要扣一部分是不合理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单位的做法是合理的,你已报销了生育保险,其中生育津贴就是你产假期的工资,所以单位应收回由单位支付的工资。
3、多数外企都是这样的;给付生育保险,扣除同期薪水,很多事业单位、国企都是这样的;按照生育保险和薪水取大值,先给付生育保险,然后从薪水里面扣除多余的部分;给付生育保险,但是按照薪水的基数来计算 都是合理的。
4、这是不合理又不合法的,员工交社保,就享有生育报销金,单位没有权利扣发员工6个月工资,这是在犯罪、在抢劫。同时申请劳动仲裁,不能解决,起诉。
5、产假128天公司给发工资,但是生育险报销不了。
1、没有,我当初是一次性领取的,没有扣税。不过你描述中两个词语,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报销”“单位”报销是什么概念?如果单位另外给你补贴,或者发放工资,这个是交个税的。
2、生育保险是报销时一次性支付,包括生育津贴如果单位仍然按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将来生育保险报销时可以把前期发放的产假工资从生育津贴里扣除。
3、一般情况是逐月拨付的,直到你产假休完的次月生育津贴正好拨付完毕。 一次性到账的情况的是,你申报生育津贴交材料交的晚,拖到产假快休完了才办理,这种情况下就是一次性付清。
4、一般情况是逐月拨付的,直到你产假休完的次月生育津贴正好拨付完毕。一次性到账的情况的是,你申报生育津贴交材料交的晚,拖到产假快休完了才办理,这种情况下就是一次性付清。
5、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分娩当月单位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产假98天)。这笔钱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到公司,生完小孩次月就可申领。这笔钱不用扣税,公司也不能克扣,全是你的。
6、法律分析:凡符合国家规定允许享受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