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1)税收减免政策。
2、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主观:下岗工人缴纳社保优惠政策不一样,详细优惠政策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目前比较普遍的优惠政策是4050、灵活就业优惠政策。4050政策: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女50。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住房补贴是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就是将单位原来用于建房、购房资金转化为了住房的补贴,因此销社下岗职工买房是有补贴的。
6、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供销合作社下岗职工(尤其是全民所有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三三制”政策范围,其中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应由地方财政负担。
工伤保险:考虑到部分企业压力很大,规定阶段性降低费率,延长1年,也是到2023年 4月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社保免征和缓缴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将全额征收。根据这个描述可知,2021年小微企业社保是没有减免政策的。计提社保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主要包括 免、减、延、缓、退 。 第一是“免”。
1、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在东莞市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2、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单位和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自己主动辞职不算;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3、东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4、法律主观:东莞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5、领取金额: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失业保险金 根据东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计算 东莞目前的失业保险金金额为:1048元/月 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工作两年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