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派员护理或者按月发给本人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护理费,住院治疗期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发护理费。
2、工伤假期的期限不少于住院的期限,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于医生建议休息的期限。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期时,应当以所在事业体医院(其中球场员工为主题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陪护假是指员工为照顾患病或生育的直系亲属而请假的制度,可享受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假期,具体请假天数和薪资待遇等应符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
4、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您好,亲,陪护假的天数主要有:婚假:婚假是指员工为了进行结婚登记,因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休假时间。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婚假最长可休假3天。陪产假:陪产假是指男性职工在其妻子生育时享受的假期。
法律分析:工伤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般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
法律分析:对于工伤鉴定下来后,赔偿金的到账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发放;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工伤保险中护理费的赔偿期限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 最 长不超过20年。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鉴定最迟90日内能拿到赔偿。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60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迟90日内会有结果。
股骨头置换是九级伤残,每15年置换一次,因年龄是70岁,所以没法再要求置换的费用了,也就是没有后续治疗费了。护理期一般是150天,伤后第一个月2人护理,剩下120天一个人护理。营养期是180天,一天20元。
法律分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误工240天,误工费就是60000元;后期医药费6000元。护理90天,营养90天,标准不清楚,按照每天200元计算,18000元。以上,共计:145500元。
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要结合医生诊断意见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法律分析工伤陪护时间: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工伤陪护时间,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工伤陪护时间,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工伤陪护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工伤陪护时间,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分析:伤残评定的护理期和营养期是从受伤当天算起。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你好,工伤护理,在住院期间,由医院确定是不是应该护理,护理问题,由单位解决,出院之后,就不再给予护理。这个没有时间限制。
工伤住院期间的陪护期是根据医院医生进行判定的,在医生认为需要陪护的时期会开具陪护单,要求陪护人数和时间。
法律分析:工伤不需要单位出人陪护。员工工伤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由公司负责,陪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职工工伤后住院进行治疗期间,符合规定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而向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作住院陪护,有的陪护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的是由职工家属进行陪护的。
这样照顾你的人周到且陪护费你赚了。另外,工伤每天有误工补助,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定上伤残等级的,公司还有一定的补偿。总之,陪护的事儿,是你和公司的协定,你住院公司可派可不派陪护,祝你早日康复。
法律主观:关于 工伤认定 24小时解释如下: 过了24小时上报,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法律分析: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住院治疗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派员护理或者按月发给本人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护理费,住院治疗期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发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期是根据员工在住院期间生活是否能够自理来进行判定的,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