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交纳社保:就业服务机构代缴:北京市就业服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代缴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
2、在北京辞职后社保自己可以通过单位代缴和个人缴纳续交。单位代缴 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务费。
3、外地户口在北京,社保只能通过公司缴费,失业期间不能自己交北京社保,只能回户籍地参保,但是享受不到北京社保福利待遇。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可以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可以。不同省份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转移累计到一起,然后统一按失业金申请地的标准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发放标准。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是累计的,可以多和省份累计。
只要不把外地社保转移回户口所在地与当地社保合并,不能累计。当地社保,累计不了你在外地的社保缴费年限。两个地区,两个账户各自独立如何累计。
可以。《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不能,仍在缴纳社保,就是就业状况。必须是离职后。具体如下:一,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
只要不把外地社保转移回户口所在地与当地社保合并,不能累计。当地社保,累计不了你在外地的社保缴费年限。两个地区,两个账户各自独立如何累计。
可以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在泰州交了失业险,在无锡应该可以累计的,你可以把那个劳动关系转到无锡这里来,这些方面就可以累计在一起的。现在的个人劳动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相互累计相加的。
如果是自己个人原因辞职,则没有失业金;如果是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则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最长领取24个月,6年失业险可以累计。详询失业保险部门。
交失业险的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这个年限是关系到失业金领取标准的,通常来说累计参保年限越长,可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也越长。
自动离职之后交的失业险是不会清零的,失业金有可能领不了,但是失业保险是不存在清零这么一说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可以累计,但本次不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失业险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