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如果员工是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不是自愿辞职的,并且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则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谨局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祥拦让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具体的程序,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
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怎么领: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法律分析:申领条件:曾在泉州市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为无业状态人员即可申领;申领方法: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在线上APP办理或户口所在地失业窗口办理。
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法律主观: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2、符合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由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在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60日内办结申领手续。
3、法律分析:申领条件:曾在泉州市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为无业状态人员即可申领;申领方法: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在线上APP办理或户口所在地失业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