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2、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状态主要是指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的医疗状态的确认,即在其可享受的“资格医疗期”内,由于病情已相对稳定,不需停工治疗,故视为医疗终结状态。
3、医疗终结,就是经过治疗,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已达到了无需再进行治疗的程度。就是医疗终结。
4、因此工伤医疗期就是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就是“停工留薪期”。法律仅对停工留薪期的范围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即“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具体的节点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医疗终结,就是经过治疗,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已达到了无需再进行治疗的程度。就是医疗终结。
医疗终结是指,首次治疗结束并出院之后。钢板不用取出,也可以做工伤等级的鉴定,一般需要你提供首次治疗时的病例,医嘱,相关检查的报告等材料。
医疗终结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或伤残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职工因病或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必须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
工伤鉴定时医疗终结证明有两种情况:n工伤职工受伤后住院治疗,就需要伤者提供出院证明等材料。n工伤职工没有住院,那么在伤者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提供入院时的诊断证明和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材料就可以。
医疗终结期,你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治疗结束了,或者说不再需要治疗了,最起码是一个治疗阶段结束,有的比如骨折有内固定,一年后要取内固定。经过治疗,你的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
工伤医疗终结的主要判定指标是体征,而症状只能作为判定的参考指标。需要作伤残鉴定或作劳动能力鉴定的,能不能到劳动能力。
1、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法律分析:法律仅对停工留薪期的范围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即“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具体的节点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5、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法律主观:劳动者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仍然无法回来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且额外支付劳动者6到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
3、法律主观: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法律分析:医疗终结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医疗终结是确认职工是否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2、医疗终结,就是经过治疗,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已达到了无需再进行治疗的程度。就是医疗终结。
3、医疗终结是指,首次治疗结束并出院之后。钢板不用取出,也可以做工伤等级的鉴定,一般需要你提供首次治疗时的病例,医嘱,相关检查的报告等材料。
法律主观: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
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满是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到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