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我了解,失业后的医保可以选择居民医保或者灵活就业社保继续缴纳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2、辞职后自己交社保有两种方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 辞了职的个人要想自己继续交社保的话,首先你要有本地户口才有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资格,外地户口的话是没有办法直接到社保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的。
3、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选择“网上办事——服务专区—人员参保缴费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参保手续。
第一步南京离职医保,须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南京离职医保,已由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南京离职医保了停保南京离职医保的,可直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
首先呢,离职当月医保是可以用南京离职医保的,报销也是不受影响的。但是如果离职以后未找到新工作,也未继续缴纳,你的医保帐户将于下个月封存,也就是帮你停保。
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
养老和失业没影响,但生育和医疗是有的。生育原则上必须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中途断了,就需要重新缴了。
可以可以南京离职医保的南京离职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 账户有结余南京离职医保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医保余额不可以转移到其南京离职医保他城市。由于医保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医保余额通常只能在参保地使用,无法直接转移到其他城市。但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跨地区医保转移。
可以。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法律分析南京离职医保:医疗保险欠费后需要补交欠费的,然后才能办理转移。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 医疗保险 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南京失业金医保住院的报销步骤。持医疗保险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参保人员住院后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
2、失业金申请的流程: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3、社保转移:原来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障的人员转到江宁时,只能转移社保当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工伤等保险不能转移,只能作废,到江宁之后从零开始;反之,从江宁转回南京也相同,只能转移养老保险。
社保中的医保是不可以提现的,但是医保中的个人账户是可以被继承的。带有银联功能的新医保卡,即银联社保卡是可以取钱的。前提是持卡人预先用该卡在相应发卡银行存过钱,存款账户内的钱可以取出。
一般情况下不能。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定居国外持卡人永久定居国外,永不回国。申请条件:长期居住在国外,永不回国。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永久居住在国外的证明。这样,持卡人医保卡里面的钱就可以申请取出来。
法律主观: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卡里的钱不能提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医保卡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其他方式的医保卡套现、提现都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