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人身伤害。
法律分析:你还是弄清楚到底是旧伤复发,还是这一次引起的新伤害,如果是新伤害,属于本次事故造成的工伤,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能,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至于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是否还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明文规定。
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旧伤复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伤复发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作待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待遇。
法律主观:员工可以按照工伤复发来算,需要有病例、医疗记录以及医院发票和费用清单,同事还需要 工伤认定书 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社保中心 申请工伤待遇 审核。
1、法律主观:工伤旧伤复发应当由公司或者复发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工伤上班后复发,如果认定为复发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复发经鉴定确认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3、有的一年复发数次。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经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公司盈利和 停工留薪期 待遇。但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进行工伤上班后复发了一次性赔偿的,费用一般自理。
4、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5、职工工伤复发的需要治疗的,在程序上,需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6、法律分析:如果因工作原则,导致旧伤复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1、受工伤了公司要当事人离职办法如下:首先需要认定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如通过工伤鉴定,则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2、还要支付你养伤期间的正常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公司要求你自离是不合法的,完全可以直接拒绝。公司如果强制让你离职,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不得强制你离职,并赔偿你的损失。
3、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
4、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单位支付。工伤六级,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后,即可以申领一次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16个月。
1、法律分析: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2、法律主观:律师解 按照工伤待遇处理。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3、情况复杂难以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治疗,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