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社保查询网

山东工伤复发待遇,山东省工伤期间工资怎样发放

2025-02-25 14:12:17 社保查询网

旧伤复发的工伤赔偿标准

单位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要按以上的标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十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18个月。八级为29个月。7级43个月.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

职工被评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部分省市规定,旧伤复发医疗费超过原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部分,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复发鉴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工伤保险能够赔多少钱”。工伤保险的保险金额:工伤保险一般会根据工资收入和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不同的保险金额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东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1

1、法律分析: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2、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3、山东9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旧病复发怎么报销

1、法律主观:工伤二次住院的报销办法:当事人可以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1、法律分析:工伤复发仍然属于工伤范围,其性质没有改变,根据法律规定,依旧享受和开始一样的工伤待遇。

2、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 -次性伤残补助金、-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

3、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

4、经鉴定机构的鉴定确为工伤复发的,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情况复杂难以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的工伤待遇完全依照初次工伤的待遇处理:住院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待遇;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具体伤残等级依法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6、-4级伤残职工伤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10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热门推荐

小型工伤赔偿 小型工伤赔偿标准

2025-10-03

如果失业保险金没到 失业保险金没领完

2025-10-03

北京朝阳医院社保 北京朝阳医院医保卡用选吗

2025-10-03

工伤康复必须住院 认定为工伤,住院进行康复的费用能报销吗

2025-10-03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202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