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是的,劳动者因工受伤,应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 工伤认定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评级,最后根据确定的伤残等级由社保基金与用人单位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主观:工伤认定是由用人单位申请的,但是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没有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3、不是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受了工伤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保险,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员工的家属申请工伤保险,经过审核批准,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
4、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劳动者本人申请。
1、是的。 工伤认定 是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是否属于 工伤 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 工伤保险 待遇和获得司法救济的前提条件。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待遇,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
3、法律主观:发生工伤后,按《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受伤之间日起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4、法律主观:职工受伤前只要还是该公司或企业的员工,并且是在上下班期间受伤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辞职报告没有生效前,该职工还没有正式办理离职就不发生效力。
5、发生工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6、法律分析: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1、工伤后并不一定需要工伤鉴定的,对于造成了伤残情况的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并确定伤残等级,目的在于对工伤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以得出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既然你的单位认定你是工伤的话,那么从单方面是不生效的必须有指定的鉴定机构来为你做工伤鉴定。例如司法鉴定所工伤指定的专业医院,这样你的工伤在法律上才是有效的。
3、规定是申报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会做工伤认定和审核,等伤者伤情稳定,还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凭鉴定的结果,当事人享有相应的待遇和补偿。
4、劳动者工作中受伤,即使用人单位承认是工伤,也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5、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应该做工伤认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和工伤保险规定,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局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没缴纳社保由单位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必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经过认定工伤,才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进行认定工伤,从法律上,就不承认是工伤,即使做了工伤的伤残鉴定,也不会得到赔偿。并且申报工伤,是有时效性的,超过时效,不再受理。
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故伤害,还有一个是未满16周岁(童工)。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
法律主观:不是工伤可以做伤残鉴定。比如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害的,即使无法认定工伤,当事人依旧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不是工伤也可以做伤残鉴定。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