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南京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0.5%/0.8%/2%南京%老工伤%;缴费基数上限:19935元;缴费基数下限:3030元。【补充说明】: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南京%老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比例为0.5%。总之南京%老工伤%,政府规定南京%老工伤%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有企业参保、个体工商户参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三种南京%老工伤%,参保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2%、3%和2%,参保人员缴费比例分别为0.5%、1%和0.5%。
3、失业保险: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5、风险较大行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在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