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赔偿营养费一天的标准一般一天20~40元之间不等。
5、骨折一般是赔偿3-6个月的营养费,具体的赔偿月数可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法律分析: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2、法律分析: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3、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4、有些地区规定,工伤期间的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进行计算。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元,那么每天的营养费用就可以按照10元*10%=1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5、营养费的计算方式: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有些地区规定,工伤期间的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进行计算。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0元,那么每天的营养费用就可以按照10元*10%=1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不含医疗费)(城镇标准)。
2、法律分析:骨折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组织的营养意见,骨折通常是十级伤残,大致是一千左右。
3、那么 十级伤残 的 赔偿标准 是多少呢,下面为你做详细解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 医疗费用 。
4、一般标准为100元每天。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1、营养费一般一天是二十元到四十元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2、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下: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一般为20-50元一天,具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3、法律分析: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营养费一般一天是二十元到四十元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法律主观: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为一天20-50元,具体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南通市通州区2022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根据华律网资料查询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
实务中一般采用30元-50元/天的标准。营养费赔偿找谁赔 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南京营养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类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人身损害营业费30元一天,等。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