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分析:工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适当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看病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的时候清算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通过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需要在旧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护理费用等都需要照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了,如果职工退休之后他没有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依然是需要承担这种工伤保险责任的。
1、法律分析: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二次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二次治疗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由用人单位来负责。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3、法律分析:工伤二次手术费,当然是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工伤退休复发的工伤退休复发,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工伤退休复发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工伤退休复发,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受伤后复发住院能报销。一般来说工伤退休复发,如果在工伤治疗期间已经享受了医疗保险的待遇,那么在工伤受伤后复发住院治疗时,可以根据医疗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
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自理。
1、工伤职工旧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工伤待遇。
2、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需要在旧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护理费用等都需要照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了,如果职工退休之后他没有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依然是需要承担这种工伤保险责任的。
3、工伤致残,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4、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亡职工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的省市规定可以部分享受,有的省市规定不可以享受;也可以选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二者自选其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待遇是: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在职职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三项养老保险待遇。
四级工伤退休后死亡待遇有: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含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只享受丧葬补助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