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什么后果,后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工伤费用自己先行垫付的后期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这部分的损失。
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是由公司给的。 工伤赔偿医药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工伤优先抵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当然是工人的工资和工伤赔偿优先了。如果工伤优先抵押他们不是这么操作的。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去反映情况。首先要保证员工的利益之后才是国家的利益。这点不能颠倒了。
如果是破产清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工工资优先。
破产中工资和有抵押债权的哪个优先对于特定担保财产其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职工工资的优先权)工伤优先抵押;但债权人享有优行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或没有实现的债权则作为普通债权(此时职工工资则优先于普通债权)。
你为查封冻结公司财产的执行措施中的首封,则你直接优先受偿。二是在你首封后的轮候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按查封顺序执行。三是如果被执行人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工伤赔偿为职工债权,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1、破产企业工程款优先。发包单位破产后,工程款属于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于其他的债权受偿。即便是企业破产,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承包人主张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
2、如果有担保,则是第一顺位,如果没有担保,则是普通债权,属于第三顺位,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4、银行对抵押财产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这些被抵押财产则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后所得也是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才会支付给工人工资。
5、直接回答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