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有。评不上级还有停工留薪期、护理期、营养期。可以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伤,不构成伤残的:需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需要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评不上残疾的工伤不够评级休假,就只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停工留薪。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不够评级休假,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中造成残疾的,还应当享受伤残待遇。评不上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主观:工伤没有评上登记的赔偿是只能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能按照各等级工伤赔偿规定,享受其他待遇,也没有其他补偿工伤不够评级休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评不上工伤等级享受赔偿: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要支付你所有的医疗费用。同时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
工伤鉴定没有评上等级也有赔偿。尽管工伤鉴定未评上等级,但员工仍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工伤待遇不受等级限制 工伤鉴定是对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对其劳动能力损失程度进行的评估。然而,即便工伤鉴定未能评上等级,员工依然享有工伤待遇。
1、根据工伤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不论是否达到定级程序,只要是工伤,那就按上面的规定。
2、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因此我们因工伤受伤造成的休息期是有工资的,故此这个时间上休息20天是有工资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4、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