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92年7月前广东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一览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广东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一览,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2%;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减25)乘以1%。
计算公式为:统筹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总缴费年限×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8年7月1日以后参保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人员,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广东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一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2%。
因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组成;而基础养老金计算方式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
法律分析:深圳退休金计算标准是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享受比例;调节金为每月300元。月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