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只有发票作为证据工伤报账只要发票,但是特殊情况可以其他证据作为辅助,法官会依据此自由裁量工伤报账只要发票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工伤报账只要发票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工伤报账只要发票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估算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伤残鉴定后程序为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法律主观:工伤鉴定后下一步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伤残鉴定书拿到后社保中心,从递交申请待遇材料后,30天内支付到帐的。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工伤认定受理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意见书。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及清单。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1、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供工伤材料等工伤报账只要发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工伤费用。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进行办理。
2、一般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其中就包含的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就由工伤基金来报销医疗费用,但是需要用人单位向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个人也会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3、不可以。职工工伤,除紧急救治可以就近入院治疗外,其余应当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凭国家规定的发票结算。且不论跌倒馆是不是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收据不是工伤保险报销凭据,是不能凭据报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具体是,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拿着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聊一聊费用明细清单还有有效的报销单据,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报销即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后,工伤费用会打进单位的账户里面。
5、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工伤报账只要发票;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书面报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工伤医疗费报销收据只是需要提交原件的,但仅有收据是不够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发票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发票复印件)。
2、工伤和意外都可以报销(如果意外险有意外医疗保障)。如果是伤残补偿费用的话,工伤和意外险会根据认定的伤残等级在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进行理赔。
3、一般先办理工伤认定。政府部门是为群众服务的,是通情达理的,可以将原件及复印件一起交付,然后说明保险公司必须要原件,这样可以取回原件,将复印件留给工伤认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
4、法律分析:一般医院开具的发票,医院都是有底联的,你可以要求医院重新开具一份,或者把原件复印一份,在要求医院盖上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异的章即可。另外,进行工伤包销首先要到有资质的意愿或者是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5、法律分析:原则上保险公司是必须要发票原件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用复印件的,前提是收取发票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该发票已经由该保险公司收取,故这个情况出现是很正常的,但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处理的。
6、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补贴费用。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所以必须要使用发票原件进行报销。
1、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
2、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法律分析:原则上保险公司是必须要发票原件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用复印件的,前提是收取发票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该发票已经由该保险公司收取,故这个情况出现是很正常的,但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处理的。
4、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工伤报账只要发票他补贴费用。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所以必须要使用发票原件进行报销。
5、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发票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工伤报账只要发票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工伤报账只要发票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发票复印件)。
6、法律分析:员工工伤之后,如果费用是单位支付的,那么发票需要给单位进行工伤待遇审核使用,如果员工本人支付的,也是需要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给工伤保险受理部门。否则工伤保险是不予报销的。而单位垫付费用之后,员工没有将发票给单位,造成无法报销,那么员工本人是需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
员工进行工伤待遇审核时需要由医疗的病例,如果没有病例就不能证明员工报销费用就是此次工伤事故的费用,所以在没有病例之前是不能进行工伤待遇审核报销的。员工在申请工伤时,由提交首次病例给劳动部门,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将申请工伤认定时使用病例复印一份作为申请工伤待遇审核的材料。
仅凭发票,是不可以报销的,同时还需要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持本人身份证, 到医院的结算窗口,或者到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丢失为由,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 医院会从电脑中找到你的住院医疗费发票存根,然后打印,然后加盖财务章,并注明是补办的。 补办的医疗费发票,法律效力与原发票是一样的,同样能够证明你在该医院的实际医疗费支出。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之后,如果费用是单位支付的,那么发票需要给单位进行工伤待遇审核使用,如果员工本人支付的,也是需要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给工伤保险受理部门。否则工伤保险是不予报销的。而单位垫付费用之后,员工没有将发票给单位,造成无法报销,那么员工本人是需要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的。
可以。在医院有病历资料,你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提交资料在报销。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
门诊病志丢失的话不能补办,如果是住院病历丢失,可以到医院病案室提供身份证重新打印。发票丢失可以到医院财务科复印,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然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申请,说明发票丢失,并以书面文字的形式保证之前未办理过报销即可正常办理。
1、工伤医药费报销方法如下工伤报账只要发票: 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结论; 出院小结复印件、费用票据原件;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工伤报账只要发票,有效报销单据等材料工伤报账只要发票,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工伤报账只要发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医疗费工伤报账只要发票的。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如下: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书面报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律分析:对于工伤的医药费报销问题,其劳动者是可以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费用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医疗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