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家人事代理机构,他们可以帮助您缴纳保险,但您需要承担额外的代理费用。 您也可以自己承担个人和公司的全部社保费用,看是否有朋友或前雇主愿意帮助您继续缴纳,相关费用由您个人承担。 您自己创业,比如开公司,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开设一个社保账户,即使只有您一个人也可以缴纳。
以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手续包括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保费申请书等,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通过单位交纳。如果个人在企业单位工作,可以由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双方共同承担费用。找社保代理机构进行缴纳。
外地人在北京自己交社保方法如下:如果本人并非北京当地户口,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单靠个人是不允许在当地直接缴纳社保的。参保人以个人名义交纳个体户人员携带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或劳工合同书、公章等。
外地人在北京缴纳社保的方式:参保人以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种。个人交纳社保费用由当地去年社平工资决定,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外地人北京社保可以自己交,方法如下:个人缴纳方式 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外地人在北京没有单位挂靠的,可以选择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这需要个人到社保局的申请缴纳窗口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相关服务机构。
1、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南京办理失业金超期的南京办理失业金超期,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南京办理失业金超期;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南京办理失业金超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失业金的领取标准是:- 标准应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标准应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失业金标准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在南京,失业金的领取金额取决于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失业时间。具体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南京办理失业金超期;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4、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累计缴费满2年不足3年,可领取6个月失业金;累计缴费满3年不足4年,可领取9个月失业金;累计缴费满4年不足5年,可领取12个月失业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5、在江苏省,2023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流程有所调整。首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原因非个人意愿,并且已进行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费≤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交费≤10年,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交费年限重新计算,*长也不超过24个月。
3、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4、失业金领取的时间上限为二十四个月,期间根据本人失业保险的缴费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一般缴满一年,最长就可以领取十二个月,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5、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6、法律客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地失业金申请领取办法如下: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得知,南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南京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南京失业金领取流程在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且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1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首次申领;领取期满当月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再次申领手续。
再次申领时,需提供:(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1、可以的,但是你必须先具备申领条件:首先,你社保缴纳至少一年以上,申请前不能中断;然后,你失业是因为公司裁员辞退,不能是因为自己主动辞职解除合同;再然后是要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要参加社区安排的再就业一类的培训。这样你才可以领到失业金。
2、可以重新申请的。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3、失业金领过一次还能领第二次吗失业金领过一次还能领第二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失业金可以二次申请。失业金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及时的申领申请,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次数是有规定的,最多不能超过5次,而且每次申请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难道领取之前你没有把南京的失业保险缴纳记录转移到上海合并吗?好吧,没有的话,你只能到南京再次在单位参保,再失业,可以把南京的领取掉。当然,你也可以在别处参保,把南京的转过去合并后,再领取,效果相同。
交费≤10年,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交费年限重新计算,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般缴满一年,最长就可以领取十二个月,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不累计,没有个人账户,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最多领取24个月。问题不存在。南京市社保中心第二位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对的,因为你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要想从现在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话,需要你与单位补签这段时间的劳动合同才行。a、b、d、e。
南京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