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跨省转移跨省医保缴费年限的条件 参保人员已在新参保地办理医保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已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算手续;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异地转移社保和医保的条件:具备目标地区的居住证或户口:需要先在目标地区办理居住证或户口迁移手续跨省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本人已在目标地区居住;社保、医保已经连续缴纳满一定时间:不同地区对于连续缴纳的时间要求不同,一般为6个月以上。
职工医保跨省转移条件: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首先参保人需要在办理异地转移之前,携带社保卡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前往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好终止手续之后,领取办理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即可。
异地医保转移条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办理该业务。
医社保转到异地的办法: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要求其原工作单位依法为其转移社保;或者个人可以自行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异地医保年限可以累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再缴纳保险费。然而,如果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分析: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主观:医保可以跨省累计的。但是累计计算的前提是参保人在转移地区的同时将社保也进行了转移,并且需要连续缴费,如果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
异地医保年限可以累计。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份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在非户籍地也就是自己的就业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不管你在多地,还是在一个地方缴纳,要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以前,把每个地方的医保归集到一个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名下,都是算年限的。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继续累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再缴纳保险费;如果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
异地医疗保险每缴费一年,便可以累计1年的缴费期,当累计到20年时,便可以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险的最高报销标准,也就是说20年的累计缴费期后,就可以享受到完全的报销了。跨省交社保可以累计。在别的城市缴纳社保后,如果进行跨区就业的,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后,缴纳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所以算在社保年限内。
我国的社保缴费时间是累计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缴纳满十五年,即可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和医保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保跨省缴费的之前缴费作废了吗社保跨省缴费的跨省医保缴费年限,之前缴费不会作废。社保跨省缴费是可以申请社保转移的跨省医保缴费年限,也就是把社保关系转移到现在工作的地方去跨省医保缴费年限,然后接着缴纳社保费用。我国的社保缴费时间是累计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缴纳满十五年,即可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和医保待遇。
社会保险跨省份转移:如果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到新省份,之前在原省份的缴费记录并不会自动作废。 退休待遇影响:在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之前在某省份的社会保险缴费没有转移,那么这部分缴费年限可能不会被计入,从而影响退休金的计算和发放。
法律分析:不会作废,没有影响。无需社保养老的基本要求是满15年,在各地买的都算,最终要合并在一起的。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的。 社保医疗的要求最低缴费年期是25年,不足可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该情况社保不会作废。根据查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得知,社保不转移异地重新交,原先的社保不会作废。在没有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情况下,社保账户金额不会清零,原先的社保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金额会保留在原来的社保账户中。但是,如果不进行转移,就无法在异地累计缴费年限,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断缴前的缴费年限不会作废;继续参保时,缴费年限会累计上之前已交的年限。
社保跨省重新交,之前交的还算,不会作废,没有影响。社保养老的基本要求是缴费满15年,在各地缴纳的都算,最终要合并在一起的。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的。
1、法律主观:社保转移后年限可以合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的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社保的缴费年限也是实行的累计计算的方法,所以转移后的社保其年限应当合并计算。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法律分析:可以。不过我们国家的社保还没有实现全国的统筹,如果在不同城市都有缴纳社保无法自动合并,所以在退休之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3、社保跨省缴费年限不会自动合并。根据目前国家和地方社保政策规定,在不同省份间缴纳社保的情况下,缴费年限一般不会自动合并。在不同省份缴纳的社保年限,可能无法自动合并计算,对于退休、享受社保待遇等情况可能会有影响。
4、不会。因为各地的社保系统并没有实现全国联网,不能实现社保信息的自动合并,而且劳动者不能同时缴纳两个不同城市间的社保,社保局会自动结清缴纳重合部分的社保,所以社保跨省缴费年限不会自动合并。
5、不会。根据律临网资料显示,社保跨省缴费年限不会自动合并。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6、社保在两个城市交的不会自动合齐。目前我国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以户籍所在地为参保地的原则,即在哪个城市缴纳社保,就在哪个城市参加社保。如果在不同的城市分别参加了社保,那么在每个城市的社保账户是独立的,不会自动合并。如果需要将两个城市的社保账户合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