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法律主观: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主观:对人社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复议;还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社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法律主观:在下班回家路上,如果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 工伤 。
2、上下班路上出车祸,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路上出车祸,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路上职工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3、上班路上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4、)下班途中的非正常路线受伤是不可以算为工伤的,因不是工作需要的路径。
1、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职工本人不是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2、下班后出车祸是否为工伤应视情况而定:下班后出车祸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受伤的不算工伤;如果是由于发生了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导致劳动者受伤的,则算工伤。
3、职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相关费用;职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