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主观:超过 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不能按工伤保险赔偿,可以按侵权损害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第三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费用。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可以人身损害提起赔偿。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超过认定时效但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过了时效期处理办法: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1)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劳动者 变更诉讼请求 用人单位承担普通 人身损害赔偿 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 工伤认定申请 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依法参加 工伤保险 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 工伤事故 遭受 人身损害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不能按工伤保险赔偿,可以按侵权损害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第三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费用。
工伤认定过了时效期处理办法:超过工伤认定的补救措施:(1)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2)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劳动者因工受伤非因自身原因导致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时效,劳动者或其近亲属请求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 的,应向劳动者释明。劳动者 变更诉讼请求 用人单位承担普通 人身损害赔偿 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不能按照工伤索赔。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已经20个月明天进行工伤认定,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时限,不可以按照工伤索赔。如果没有超过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可以按人身损害索赔。
2、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能以工伤直接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工伤与工作有关,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如果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工伤与工作有关,那么劳动者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4、可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事实认定或由工伤认定部门委托劳动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书。对该工伤认定中的事实认定,相对人不得再申请劳动仲裁,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5、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待遇申请有时间方面的限制。申请工伤认定的最长期限是1年;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的期限是1年;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的时效是3年。
6、超出了一年的最长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认定申请,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相关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过去一年多了,还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工伤过去一年多了,是还可以起诉的。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一定是以行为人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时效)而判决(裁定)败诉。
3、法律分析:工伤过去一年多了,是还可以起诉的,但是诉讼一定是以你超过法律保护期(仲裁时效)而判决(裁定)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