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因公受伤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一起报的。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中包括医疗费用的支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是不可以就同样的项目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2、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3、不能,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基本与是不同的险种,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只能用。
4、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同时使用。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承担,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为不是工伤,则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医保和工伤保险能同时享受吗: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同时使用。 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
工伤与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用。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不予支付的情形。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承担,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为不是工伤,则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法律分析: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工伤与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用。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不予支付的情形。
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医保和工伤是不可以同时报销的。规定如下: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法律分析:因公受伤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一起报的。社会保险是用来保障和维护人们最基本利益的,而非是人们用来盈利的手段。所以不可能同时使用两种保险给予重复报销。
工伤险和医疗保险一般是不能并用的。如果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则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