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失业者必须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失业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满足了以上的三个条件后,就可以按照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1、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社保机构失业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3、个人领失业金的流程具体如下: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将失业名单报备社保局,并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1、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2、要领取失业保险,职工必须先符合一定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申请条件,然后按照一定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领取流程进行申请,按照一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只有按照正确的流程,才能顺利领取失业保险。
3、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钦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填写好失业金领取申请书并办理失业登记;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5、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领取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