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组建于1997年7月,挂靠原地区房改办,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7月10日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撤消所属12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组建新的中心,实行全市统一管理。中心直接隶属市政府,不挂靠任何单位,不与任何单位合署办公,属自收自支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并内设综合科、缴存提取科、委托贷款科、市直业务部及12个县(市、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