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效率,满足职工异地办事需求,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28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首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及实现方式
首批“跨省通办”业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3项,具体为: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实现方式:全程网办。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实现方式:代收代办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方式:全程网办
二、“跨省通办”业务受理网点
缴存单位和职工可自行选择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网点办理上述“跨省通办”业务。
特此通知。
住房公积金服务咨询热线:12329-2
附件:“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试行)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