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省直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单位签字盖章,扫描后发省社保中心电子邮箱fqfrst@shandong.cn)。
省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0531-81915865
已缴社保费退费咨询:0531-88952389
监督与举报:0531-81915809
附件: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