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伤待遇精确计算,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工伤待遇精确计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工伤待遇精确计算,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工伤待遇精确计算,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包含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工伤待遇精确计算: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4、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5、计件工资工伤赔偿标准标准如下:(1)工伤属于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三个月后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如果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企业应当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一次性伤残补贴,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由当地人社部门规定。
因工受伤的工资可以按照职工在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来算。对于停工留薪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其所在的单位可按照其之前的工资待遇来按月向其发放工资。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