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未申报 伤残鉴定 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
2、法律主观:工伤未做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赔偿以下项目: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3、报了工伤没有鉴定伤残的有赔偿。认定为工伤的,就算未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者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4、没有工伤鉴定不能要求赔偿,如果是单位不做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自行去向劳动局申请,在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工伤的流程如下:申报:(1)单位申请。
5、工伤后遗症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等。护理费用:如果需要请护工或者家庭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用人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费用。
6、只有欲得到经济赔偿的,才会进行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情后,才能得到经济赔偿。
1、认定工伤后不做鉴定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的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可以获得治疗伤病实际花销费用的赔偿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但是无法获得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诸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之类的赔偿。
2、法律主观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未申报 伤残鉴定 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
3、认定工伤之后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4、没有工伤鉴定只能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至33条规定的待遇,没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过了一年工伤认定期限的,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主观:对劳动者而言,超过一年未进行工伤认定只是会导致其无法获得行政救济,但是,其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救济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 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一年的话,劳动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工伤构成伤残的话,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4、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分析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延长。按规定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而个人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如果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受工伤但未做工伤鉴定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2年了还没做鉴定的,可以起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工伤2年了,但没有做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则不能在申报工伤,也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通过协商、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去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过了一年工伤认定期限的,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应该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很难处理了,公司一般不会给予补偿了,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工伤鉴定的程序。
法律主观:如果当时有 申请工伤认定 的,现在仍可以去伤残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