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您的工伤日期与病历日期不对会影响工伤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这两个不是一回事、工伤申请有时间的要求、病历的时间是工伤认定的证据。
2、发票不可以改日期。一般情况下,发票的开具日期应当与实际交易日期相符,不能随意更改。
3、发票上的日期不可以改,改了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因为发票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若改了日期,就说明当月的税上不了。只要按时间开具发票,就算是正确的。
4、认定书都下来了 没什么大碍,只是如果医药发票日期不一致,对报销医药费用有影响。
5、电子发票的开票日期和实际消费日期不一定一致,具体情况如下:当电子发票在实际消费日同一天开票,则一致;当消费一段时间后开电子发票,则不一致。
1、如果您因工受伤在医院治疗,但工伤认定不成功,您可以自费出院。在自费出院后,如果您希望通过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可以回到原来的医院进行报销。
2、工伤认定不成功,可以用医保报吗工伤认定不成功是可以用医保进行报销的。
3、而且工伤认定失败,那从本质上就说明此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是要职工自己负责的。只要是在住院期间是参保状态,是完全按照相关政策可以按比例报销的。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劳动局不认定工伤应出具不认定工伤通知书,同时退回上报资料。医院不能补。
6、医保报销完还是能报工伤的,员工受伤后没有及时做工伤认定先用医疗保险去报销的,之后如果认定为工伤,还是去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承担的费用,不能报销医保。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
发票丢了后可以去补发票,医保还是能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医院会从电脑中找到你的住院医疗费发票存根,然后打印,然后加盖财务章,并注明是补办的。补办的医疗费发票,法律效力与原发票是一样的,同样能够证明你在该医院的实际医疗费支出。
工伤住院结算应该由单位来办,如果单位让你拿收据到单位报销也属正常。现在你把发票清单都弄丢了,只能找医院去复印了,至于单位报销实在要求发票的话,只能去求医院给你补开了。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医院的原始发票是特殊的二联发票,遗失以后是不可以重新打印的。 可以去医院财务科要求找出发票第二联存根,然后复印。复印后让医院加盖公章证明发票遗失,就可以去报销。
不可以。报医疗险的医疗发票丢失就不能报销了。医疗发票若是丢失,那么是无法进行补办的,只有一份。
法律主观:住院发票丢失的,可以在用医保卡进行报销。也可以由经治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法律分析:原则上保险公司是必须要发票原件的,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用复印件的,前提是收取发票的保险公司必须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该发票已经由该保险公司收取,故这个情况出现是很正常的,但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处理的。
报工伤医院没提供发票跟明细有以下途径处理:与医院进行沟通:您可以联系医院的客服或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并索取发票和明细。如果医院方面可以提供,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补贴费用。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
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法律分析:持本人身份证, 到医院的结算窗口,或者到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丢失为由,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 医院会从电脑中找到你的住院医疗费发票存根,然后打印,然后加盖财务章,并注明是补办的。
法律主观:工伤医药费发票丢失,到定点医院要求补开发票,医院一般会给办理。工伤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法律主观:住院发票丢失的,可以在用医保卡进行报销。也可以由经治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法律分析: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的结算窗口,或者到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丢失为由,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
1、法律主观:住院发票丢失的,可以在用医保卡进行报销。也可以由经治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医保经办机构严格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
2、法律分析: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的结算窗口,或者到医院的财务部门,以丢失为由,要求补开医疗费发票,医院一定会给办理的。
3、员工已购买保险,现一员工工伤出院,医院开具发票遗失了,有复印可请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已丢失,由当事人签字和医院盖章确认后即可办理报销。
4、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原始发票丢失,如果丢失前已开具专用发票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