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有权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主观: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不能单独以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为由请求赔偿,同时可以公司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法律主观:公司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如果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会得到下列赔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
1、法律主观: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2、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偿的规定是有的,其劳动者是可以以未依法为劳动者额缴纳社保来进行解除合同的,请求经济补偿的。
1、法律主观:公司没有交社保,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如果企业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法律主观: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3、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可以与单位人事部门缴纳社保的经办人联系,要求解释一下。提出足额缴纳要求。单位不纠正,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法律主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主观: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法律主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则处以罚款。
单位不及时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行为。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当地的社保机构应该责令用人单位在指定的期限内补足,并没有规定不交纳社会保险就应该给职工付补偿金。
1、法律主观: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2、可以去公司进行协商,让公司部门对自己的社保及时进行补交。若被拒绝,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辞职要求给予补偿金。
3、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没有缴费,或者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的,依照 社会保险法 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5、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向社保局部门投诉的,经核查发现确未足额缴纳,将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公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当地的社保机构应该责令用人单位在指定的期限内补足,并没有规定不交纳社会保险就应该给职工付补偿金。
法律主观: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未交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如下:企业未给员工交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