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6年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工伤医疗期指停工留薪期,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期指停工留薪期,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1、工伤医疗期最长不超24个月,工伤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即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3、法律分析: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医疗期满是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到了。
4、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
工伤医疗期由劳动监察部分或者劳动局机构确认。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期指停工留薪期,由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
1、根据职工工伤医疗期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医疗期一般为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确定可以延长12个月,所以工伤的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工伤医疗期最长不超24个月,工伤康复对象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医疗康复的,医疗康复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即医疗康复期与工伤医疗期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时间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工资,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伤残职工的赔偿金,按本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工资。
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因病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工资待遇的职工,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工作岗位职工的平均工资。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员工的各种待遇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6年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