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工伤一年以后不支持赔偿。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2、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的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当事人应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3、法律分析: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
4、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5、法律分析: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不受理。
1、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不可以。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单位必须在职工发生工伤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报,那么职工个人及其亲属都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的。职工可以自己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3、可以的。申请工伤认定之所以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不是因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应计算在申请时限内。
4、不会过期。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法律主观:工伤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是依法申请仲裁的,则仲裁时效是一年。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得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如果双方因工伤医疗费费等发生纠纷,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在十五日内去起诉。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有效期是一年。要在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法律不再支持请求了。
1、工伤赔偿期限是一般是15天到60天左右。职工因事故负伤的工伤能拖延几年,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能拖延几年,及时向规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赔偿时限工伤能拖延几年: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 ;在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去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而获得 工伤认定决定书 和劳动鉴定结论后可以及时去 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能拖延几年,没有时间限制。
3、工伤案件最长能拖3年。根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官司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
1、工伤赔偿款社保局迟迟不给的解决方法如下:与社保局联系沟通:可以主动联系社保局,询问有关工伤赔偿款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也可以要求社保局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
3、法律主观:单位拖延申 报工伤保险 的处理方法: 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4、伤者没有 申请工伤认定 ,那么伤者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有效期一年,超过一年将无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1、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2、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期限:申请复审鉴定劳动能力的期限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不能拖长多少时间,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
4、赔偿时间: 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少时间是在员工申请 工伤待遇 审核后, 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