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必须是在失业前已经参加2020年吉林失业金了失业险并缴纳了失业险费用2020年吉林失业金的人员。失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人员身份认定条件。失业人员必须在失业期内积极求职并接受职业培训。
2、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2020年吉林失业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满一年以上,在失业前最后一次工作中累计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不因本人原因导致的失业,包括企业裁员、停产、破产等经济性原因造成的失业。
4、法律主观: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吉林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84元/月。累计实际缴费满1年的2020年吉林失业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计发,每月1262元;累计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每月792元。
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每月1513元,或者可以去社保局网站2020年吉林失业金了解一下。
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吉林省失业保险待遇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吉林省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256元/人月。
1、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不足5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以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如下: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个人意愿离职的。
3、可以领失业金的具体情况如下: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4、凡个人原因的离职都不可以领取失业金,如自动离职、辞职。反之非个人原因的正常离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如开除,辞退,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5、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顾取块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颈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