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有:典型劳动关系下的用人单位。典型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动者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
2、工伤由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没有参保的,要由用人单位赔偿。但是超出法定标准的费用不予支付。
3、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两个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无论哪一方,都有责任支付全部赔偿,一方全额支付后,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4、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如果员工在加班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5、法律主观:员工受伤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主观:劳务派遣员工受伤,如果是用工单位造成的,用工单位要担责,用工单位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赔。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务派遣出现工伤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工工伤后一切责任由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由派遣单位承担。
1、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赔。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劳务派遣工工伤后一切责任由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由派遣单位承担。
3、法律主观: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受伤的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赔偿。因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社保保险的缴纳都是用人单位负责的,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受伤构成工伤的情况下,自然由用人单位负责。
4、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