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
2、法律分析延长工伤医疗期:是的。也可以直接携带医院的诊断记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申请延长工伤延长医疗期申请。也就是员工和单位都可以进行申请。
3、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延长工伤医疗期,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扔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
法律主观:工伤二次手术休养时间根据伤情的情况确定,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到了二次手术时间,持由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即可住院进行手术,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元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工伤二次手术取钢钉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工伤二次手术,是工伤医疗的继续,按旧伤复发处理。
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开除员工。工伤职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对此,各地有明确规定。
员工向公司申请医疗期,提出书面申请,有的公司可能是发邮箱,看具体公司的要求。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
法律分析: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需要延长治疗,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然后单位批准就可以了。
可在我市提出申请:(1)工伤职工已满最长医疗期;(2)伤情或病情尚未稳定需进一步治疗的(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1、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 工伤医疗期 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
2、法律主观: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伤残鉴定跟延长医疗期需要的资料不一样。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书;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4、理论上是要先做工伤认定,认定后,伤愈后或伤情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医疗期延长无所谓先后,在法定医疗期满后,如果还不能恢复,可以申请延长。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
1、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延长工伤医疗期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延长工伤医疗期,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延长工伤医疗期的延长工伤医疗期,由医院证明,单位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如延长工伤医疗期:应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6年4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
3、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
1、你好!在延长的医疗期内,公司是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
2、工商住院时间长段与赔偿没有关系。住院费用,几乎都给报销的,不管住多久。但也要按医生建议为准。
3、伤残鉴定后一般在一到六个月的时间内能拿到赔偿。工伤鉴定后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员工具体多久拿到赔偿,取决于公司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