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痊愈后复发,确认需要治疗,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你有权要求你所在的工厂为你办理工伤事宜。
4、伤残鉴定出来后自己可以去住院治疗,这属于后续治疗,伤残等级有效。伤残赔偿金与手术费是两个概念,落残了有可能终身都需要治疗,不是定一次残赔一次钱就完了。
5、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6、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复发是可以再次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前提也需要在病情稳定了之后,而且确定是属于之前的工伤复发才能享受到该有的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是突发事故造成的旧伤复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为工伤。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伤复发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后旧伤复发还算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作待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所受伤害经治疗痊愈后又复发的,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伤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不算新工伤,按旧伤复发进行医治,报销医疗费,旧伤复发治疗需要按程序申请批准,否则自行医治有可能报不了。
1、算工伤。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法律主观:员工可以按照工伤复发来算,需要有病例、医疗记录以及医院发票和费用清单,同事还需要 工伤认定书 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社保中心 申请工伤待遇 审核。
3、法律分析:工伤三年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4、一二年出过工伤一五年又出工伤请问工伤认定是没有任何冲突,可以分别去进行工伤认定的。
5、旧伤复发算工伤。劳动者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的,一般算工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劳动者可以治疗,并在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