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失业金领取的月数最高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在青岛市有最高月数限制,个人累积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可与新申领的月数合并计算,累计领取月数上限为24个月。这规定旨在确保失业者在一定时间内得到经济支持,同时控制领取期限。
2、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核定18个月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核定24个月失业保险金。青岛失业金申领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3、总体而言,青岛市的失业金领取政策对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有所差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领取时间固定为6个月,且在找到新工作参保后即停止领取;而农村户口的失业人员则可以一次性领取,但领取时间与具体政策有关,且领取期间不得有新单位为其参保。
4、对于城镇户口的居民而言,如果失业后符合领取条件,理论上可以领取失业保险6个月。若在此期间找到新工作并由新单位为其参保,失业保险领取将自动中止。对于城镇户口的居民,无论来自青岛本地还是外地,领取标准是一致的。
5、年10月1日起,青岛失业金月标准=最低工资标准x90%;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满两年可领取6个月,满三年可领取9个月,满四年可领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可领18个月,满10年以上可领24个月。
6、我帮你查到,现在的青岛失业金金额是每人每月900元的,但是缴费只有一年者只有三个月领取,缴费满五年者有18个月领取,以此类推。
在青岛市领取失业金的法定条件是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本人被迫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不过,青岛市城镇居民并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参加工作后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用人单位都需要给职工买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不是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工作的机会即非本人自己辞职;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城镇户口参保人领取失业金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根据青岛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城镇户口失业金,市内七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528元调整为2072元,增加青岛城镇户口失业金了544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384元调整为1944元,增加了560元。
在青岛失业以后一个月能够领取的失业金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青岛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310元,所以按照80%来计算能够领取的就是1048元。当然各个地区在失业金方面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城市发展比较落后,所以失业金一个月只有几百元,但是有的城市发展得比较好,所以失业金可以达到3000元左右。
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每人每月17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每人每月1550元。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累计进行发放: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五年以上,每月可以领取400元的失业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每月可以领取200失业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年或者已经领取失业期满了的情况,每月可以领取100的失业金。